个人汽车贷款担保业务合作协议甲方: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xx 担保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就借款人在甲方办理个人汽车贷款业务时,乙方为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一条 双方合作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保证担保的贷款种类为个人汽车贷款。第三条 双方合作贷款担保的基本形式为:抵押(房产或车辆等)+乙方全额连带责任保证+乙方保证金+车辆基本保险(包括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等)。第四条 对贷款合同公证、购买车辆基本保险等,应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有关机构办理。第五条 乙方作为甲方办理贷款担保业务的合作伙伴,为向甲方申请办理个人汽车贷款业务的客户(包括异地的购车客户等)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和全程购车服务,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包括:咨询、受理、调查、公证、评估、提车、抵押登记等服务项目。同时,还协助甲方加强贷后管理,包括对到期贷款的提醒、逾期贷款的催收、垫付和抵押物的处置等。第六条 乙方应定期了解抵押物(包括房产、汽车和其他财产等)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如发现有关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和借款人,讨论具体措施加以解决。在了解过程中,甲方应给予积极配合。第七条 乙方为借款人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期限为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与保证合同不一致的,以保证合同为准。保证担保的范围是甲方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本金、利息和罚息,以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第八条 甲、乙双方应积极开展个人汽车贷款营销及组织汽车团购活动。第九条 双方推举的客户,原则上应符合如下标准:甲方存量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客户:还款金额超过贷款本金的 50%,或还款期限超过 3 年,且没有逾期欠款记录的。在甲方办理过住房贷款和消费贷款的客户:在甲方有信贷历史记录,且无不良记录的。Ø甲方龙卡贷记卡客户:甲方龙卡贷记卡无逾期欠款记录的金卡客户;普通卡客户连续使用甲方贷记卡年限超过 2 年、使用频率较高,且无逾期欠款记录。Ø甲方乐当家理财卡客户:理财卡白金卡、金卡客户,且无不良信用记录。Ø以下几类重要客户员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甲方确定的重点集团客户总部及其 AA 级以上企业、机构客户。Ø以下特定行业、职业的客户: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管理者;律师、医生、老师等高级专业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