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决定》提出实施意见( 2009 年 12 月 2 日 ) ■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集体学习研讨时间不少于 12 天 ■坚持领导干部调研制度,局级领导干部每年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 2 个月 ■进一步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扩大全委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的范围 ■推动村、居民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全面实行公推直选;乡镇党委换届一般应实行公推直选 ■“”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两新 组织基层党组织在已有试点基础上,扩大公推直选范围 ■加大差额推举、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力度,每年推出一批领导岗位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 ■合理界定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法律规范调整的原则、程序,着力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大幅度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组建率,探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 ■党政主要领导要牵头联系重大项目、旧区改造重点地区和化解信访难点 ■严肃批判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力的干部,对不思进取、不负责任、无所作为的干部及时进行组织调整 ■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贪污贿赂以及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造成国有资产、公共资金损失的案件 ■严厉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厉查办商业贿赂案件 ■各级党组织和广阔党员要进一步行动起来,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加 世博先锋行动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2009 年 11 月 11 日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 ),是党的十七大关于党的建设总体部署的全面展开和深化,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件,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阔党员干部要仔细学习、深刻领悟、全面贯彻。 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紧密联系上海实际,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就贯彻《决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增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上海党的建设积极顺应时代进步的新要求、形势进展的新变化、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力促进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全面进展和进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