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 根据《义乌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义政发〔xx〕52 号),为切实保障城镇中等偏低收入家庭、新就业创业大学生、本市外来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条件一、城镇低收入及最低收入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中至少有一人为本市户籍(不包括在校学生、现役军人)3 年以上;2.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50%;3.申请家庭无汽车(1 年内(含)办理过户的仍视为有汽车)或仅购有一辆价值低于 7 万元的汽车(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除外);4.申请家庭在市域范围内无房产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 18平方米,每户最高不超过 36 平方米;5.申请时未享受其他政策性住房保障。二、城镇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中至少有一人为本市户籍(不包括在校学生、现役军人)3 年以上;2.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申请家庭在市域范围内无房产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 18平方米,每户最高不超过 36 平方米;4.申请时未享受其他政策性住房保障。三、新就业创业大学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为本市户籍;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 7 年(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中级以上职称的不受毕业年限、学历限制;具有硕士讨论生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且在本市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6 个月以上,或在本市范围内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正常连续缴纳 6 个月以上的完税凭证;4.申请家庭在主城区范围内无房产(主城区为环城路与阳光大道形成的闭合区间范围内);5.申请时未享受其他政策性住房保障;6.申请人为 2 人以上的,应至少有一人均符合第 1、2、3 条。四、外来人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xx 省居住证》满 2 年;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不受学历限制);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且在本市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 年以上,或在本市范围内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正常连续缴纳 1 年以上的完税凭证;4.申请家庭在市域范围内无房产;5.申请时未享受其他政策性住房保障;6.申请人为 2 人以上的,应至少有一人均符合第 1、2、3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