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事件管理制度1 目的与适用范围1
1 目的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本公司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和预防管理
2 引用文件2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 号)2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93 号)2
3《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法律规范》安监总管四〔2024〕128 号3 职责3
1 总经理协助事故调查组工亡事故的抢救和调查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 总经理助理协助总经事组织重大事故的抢救和调查处理
3 生产部3
1 负责组织轻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及中毒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2 协助组织工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3 负责事故、事件的统计、分析和处理
1 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工作
2 负责重大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3 代表员工和家属对造成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的责任者,提出控告,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5 综合办公室3
1 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收集报送工伤鉴定资料
2 负责员工工伤保险的办理和地方社保机构协调相关事宜
6 相关部门3
1 配合对本单位各类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2 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
4 管理要求4
1 事故等级划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4
1 特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
2 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