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造板厂安全防火管理制度纤维板企业有限公司是一家易燃、易爆的重点防火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 lt;第 61 号令《关于法律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我公司生产和职工免受火灾威胁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
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积极做好防火工作
各级领导应该重视防火安全,必须把防火安全工作列入领导议事日程,做到有布置、有检查,在实际工作中狠抓落实
对全体员工要加强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对防火安全的重要性、自觉性和责任感
落实防火安全的领导和管理,应建立、健全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奖罚分明,保障国家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以利促进生产的进展
建立防火安全检查、巡查制度
公司每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大检查;工段每周检查一次;班组每小时对重点防火设备(部位)巡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备查
在生产区内严禁烤火,以及使用汽油、酒精或易燃液体清洗机械设备,以防火灾
如维修需要办动火手续后方可使用
严禁在生产区内吸烟,吸烟者应在公司划定吸烟区内吸烟
管理人员若发现有违反吸烟规定的人员却不加以制止,对管理人员处以相等的扣罚
禁止在生产区内进行动火作业
需要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报,经保卫、技安部门审批,办好动火证后,落实动火现场安全措施方可动火
动火时应严格执行动火许可证背面的安全规定
乙炔、氧气瓶不准高温存放,一般在 35 度以下
乙炔瓶与氧气瓶要分隔存放
动火作业时,瓶与瓶之间不少于 5 米,明火点与瓶之间不少于 10 米以上,以防发生危险
易燃、易爆物品应妥善保管
易燃液体如:汽油、酒精、苯等不准露天堆放
需用桶、缸等装储,容器应牢固密封,防止泄漏,杜绝火患
仓库内易燃物品和可燃物品应分类存放,对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