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娱乐场所消防标识设置标准 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人员公共娱乐场所消防标识设置,培育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能力,提高单位的消防管理水平,根据《全省推行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公共娱乐场所:(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二)歌舞厅、卡拉 OK 厅等歌舞娱乐场所;(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四)游艺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游艺、游乐场所;(五)保龄球馆、旱冰场、台球厅、健身房、桑拿浴室、棋牌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第三条 公共娱乐场所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应设置总平面布局标识,标明单位的消防水源(天然水源、单位室外消火栓及可利用的市政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消防车通道、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安全出口和疏散路线、主要消防设施位置等内容。总平面布局标识不应小于 0.5 平方米。 第四条 多层公共娱乐营业场所应当每层设置平面布局标识,着重标明本层疏散路线、安全出口、室内消防设施位置等内容。 第五条 公共娱乐场所主要出入口、主要疏散通道应利用电子屏、固定宣传版面等方式设置宣传消防法律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省公安厅关于消防安全的规定以及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承诺的标识,并设置宣传单位安全经营理念的标语口号、公共场所防火事项、火灾报警、安全疏散、逃生自救常识等内容的标识。 第六条 公共娱乐场所的营业吧台、工作间、消防控制室、办公室、配电室等部位应当设置消防安全制度、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等标识。 第七条 公共娱乐场所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禁止使用明火标识。 第八条 公共娱乐场所包房的房门后中上部应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图。 第九条 公共娱乐场所内的消防设施标识应使用发光型标识。 第十条 公共娱乐场所内的灭火器宜放置在灭火器箱内,灭火器放置点、灭火器箱的箱盖上方应设置标识,标明名称、操作使用方法、维护保养责任人及维修时间。 第十一条 室内消火栓箱上应设置标识,标明名称、操作使用方法、维护保养责任人及维修时间,提示不得圈占、遮挡。 第十二条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附近应设置火灾报警按钮标识,并标明使用方法。 第十三条 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场所应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检测合格标识、标明系统名称、使用编号、维保单位、检验单位、检验负责人、检验日期等内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检测合格标识应按下列要求设置:有消防控制室的工程,张贴在报警控制柜的左上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