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肥一体化合作协议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见证方:************扶贫理事会为推广水肥一体化先进技术,加快进展农村经济,保护合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正常年份确保林果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在****扶贫理事会见证下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水肥一体化合作协议
1、乙方有偿使用甲方提供的水肥一体化技术,具体为保证金每亩 1000 元,水 元 / 亩 ,肥 元 / 亩 ,乙方在该项目区实有土地 亩,交押金 元,水肥合计 元,乙方交保证金后获得甲方水肥一体化使用资格,然后根据土地实际亩数交纳当年水肥费用后方可正常使用甲方提供的水肥一体化,次年 4 月份根据实际亩数交纳水肥费用后继续使用
2、甲方负责对水肥一体化技术的技术培训和日常服务,指导乙方科学种植,提高林果的产量和质量
3、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林果收获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卖给甲方
4、乙方种植的林果只要符合甲方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甲方负责包销
5、乙方必须严格根据合同约定交纳相关费用,严格根据甲方的指导合理使用甲方的水肥一体化设施设备,如有人为损坏,乙方负责一切修理费用,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6、乙方五年内不得退出,如乙方五年内退出,乙方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
五年后退出的,甲方结算完乙方当年水肥费用后将剩余保证金在 30 日内退还乙方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8、违约责任(1)
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损失金额的 30%作为违约金
(林果按 元/亩计算,水肥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