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及水运工程雨季汛期的安全生产管理一、排查工作组织本次排查工作分自查自纠、设区市复查、省级抽查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
自查自纠工作由项目业主负责组织
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业主应立即制定排查工作方案,按施工单位自查、监理单位核查、项目业主组织全线检查的方式,对项目施工现场、人员住所、材料堆放场所等进行全面排查,并在 5 月 20 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报送各设区市交通、港口主管部门
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确保整改到位
(二)设区市复查阶段
5 月下旬,设区市交通、港口主管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组织对管辖区内公路水运项目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复查,并及时通报复查情况
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应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应责令停工整顿,直至安全隐患整改完成
(三)省级抽查阶段
5 月底,省高指、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交通质监局应结合日常督查工作,对各地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组织重点抽查
对排查工作不到位、整治工作不力的项目和地区应要求限期整改;对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的项目,应进行全省通报批判,并挂牌督办,切实消除各项安全隐患
二、排查工作重点各项目在排查过程中,应围绕汛期特点,结合项目实际,对易发生安全隐患的关键部位进行重点排查
本次排查重点为沿线两侧边坡及其后侧山坡坡体、隧道进出口位置、人员住所与作业场所周边的地质稳定、拦排水设施设置情况,高填深挖路基边坡稳定、桥梁基础工程防护措施、水运工程大型土石方施工等
根据排查情况,各项目应详细记录安全隐患位置、范围和受威胁情况,逐个落实防范措施,确保落实到位
三、排查工作内容排查过程中,应重点检查各安全隐患点是否已实行有效防范措施,严防出现因汛期引发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一)驻地建设
项目部、监理驻地、施工场地试验室、拌和站、预制场、工棚等选址是否安全可靠,避开泥石流区、滑坡体、洪水位以下等危险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