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故协议书集锦 8 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日,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协议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吗?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事故协议书 8 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事故协议书 篇 1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基于甲乙双方确定的事实,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北京市的有关法规、规章,就赔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双方完全理解和认知本协议存在的风险,乙方自愿放弃追究甲方相关责任的权利,本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意思表示的瑕疵,特此声明; 第二、甲方给付乙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 第三、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自愿放弃追究赔偿差额权利; 第四、乙方自愿放弃就双方纠纷所享有的诉讼权利。 第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事故协议书 篇 2 意外事故时间:20xx 年 9 月 29 日 意外事故地点:霁虹桥至江顶寺施工便道塌方处(距霁虹桥约200m) 当事人情况: 行人:姓名:周桂芹,性别:女,年龄:74,住址:保山市水寨乡平坡村 2 组。 施工方:中铁大桥局澜沧江特大桥项目部 事故经过: 20xx 年 9 月 29 日水寨乡平坡村村民周桂芹在途经中铁大桥局澜沧江特大桥项目部施工现场时,由于意外落石,造成村民周桂芹头皮及左腿擦伤。事故发生后,施工方积极配合医院对病人进行及时治疗,至 20xx 年 10 月 20 日,周桂芹病情稳定并好转,在家属及本人要求出院下,经水寨乡卫生院医生同意下病人出院。 经调解协商,在平坡村委会周洪光书记和李光标副村长的见证下,中铁大桥局澜沧江特大桥项目部与周桂芹及其子女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住院期间医疗费用¥3148.80 元由我方全部承担。 2.住院期间护理费用共¥900 元由我方支付。 3.在家疗养期间所需的护理费用¥600 元由我方支付。 4.在家疗养期间所需营养、医疗费用¥2160 元由我方支付。 5.中铁大桥局澜沧江特大桥项目部一次性支付上述费用后,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连带责任。今后伤者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