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方案 为强化市容秩序管理,推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打造休闲商务区,全面提升我分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水平,为此,特制订《行政执法分局创建文明路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仔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养过硬”的建队宗旨,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进展观,仔细履行职责为打造“高效 XX”,实现把 XX 建设成休闲商务区的战略目标,努力建设一个经济繁荣,人居典范、社会和谐的新桂城
二、任务目标 摸索长效管理机制,实行中心城区、郊区和道路分级管理,主干道要根据文明路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次要干道实行严格控制,小街巷实行法律规范管理,坚持人定路、路定标、标定责的岗位责任,逐步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改变“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不正常现象,改变突击式、运动式的工作模式,提高执法效率,巩固执法成果
三、组织领导 分局成立创建文明路领导小组
名单如下: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各中队队长 领导小组要结合创建文明路工作实际,讨论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协调组织创建文明路工作
四、首批文明路 经分局讨论,决定将 XX 大道作为首批文明路
XX 大道道路红线宽度为 55 米,路宽 55 米,人行道宽20 米
路长 5400 米,道路面积 297000 平方米
分局将根据文明路的标准,对 XX 大道进行整治
五、文明路标准 1、建筑物管控
建筑物严禁加建、搭建任何设施,在外墙立面和阳台、露台及飘板上不准有违规搭拉、吊挂和堆放物件等影响市容观瞻的现象;首层飘蓬下不允许乱搭遮阳蓬
2、店铺经营场所管控
店铺经营场所不得存在油烟、噪音超标准排放、污水违规外流现象,未经批准经营业主不得超出建筑物外墙进行摆卖
3、市政设施和施工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