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副部长(安全监察)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

副部长(安全监察)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_第1页
1/3
副部长(安全监察)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_第2页
2/3
副部长(安全监察)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_第3页
3/3
副部长(安全监察)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 一、责任范围 1.在安全监察部部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监察工作。仔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职业病防治法》及上级有关的安全文件,并监督检查各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 2.参加制定矿井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监督执行。 3.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分管采煤、掘进、开拓、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副部长围绕各自专业开展好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对存在问题向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建议。 5.常常深化现场检查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隐患及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6.积极参加各项督察,协助部长督促隐患整改落实。 7.负责参加有关科研项目及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的评议鉴定工作,不断增加安全管理中的技术含量。 8.负责制订本部门的规章制度,抓好安监人员的培训和义务技术学习。 9.负责有关图纸、资料的上报工作和归档工作。 10.负责协助部长对三违人员和事故责任者的追查处理。 11.参加制定安全监察部有关规章制度,参加审查安全奖罚,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12.发现事故时,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负责追查处理有关人员。 13.协助部长抓好安全管理工作,部长不在矿,委托副部长行使部长权利。 14.完成领导交派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标准 1.未对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进行闭环管理,未向安全副矿长汇报的罚款 100 元。 2.未参加相关的安全工作会议,未落实领导要求的安全工作指示,罚款 200 元。 3.没有编制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或者未组织和实施工作的,罚款 100 元。 4.负责检查、督促整改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 5.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定期组织并参见上级组织的安全大检查,未组织或无故未参加的罚款 200 元。 6.发生事故要调查和处理,并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落实,未落实的罚款 100 元。内容总结(1)副部长(安全监察)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 一、责任范围 1.在安全监察部部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监察工作(2)11.参加制定安全监察部有关规章制度,参加审查安全奖罚,并提出建议和意见(3)12.发现事故时,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负责追查处理有关人员(4)2.未参加相关的安全工作会议,未落实领导要求的安全工作指示,罚款 200 元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副部长(安全监察)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