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部长(内部市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 一、责任范围 1
在部长的领导下,仔细学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
仔细学法,做到懂法、守法,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深化生产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组织收集矿井安全生产信息,并及时提供安全信息资料
积极参加矿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矿井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协助部长分管计划、统计、经营绩效考核及内部市场化建设的工作
负责起草经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内部市场化考核办法等分管范围内的相关制度
分管计划工作,组织月、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生产经营计划的编制;每月组织召开计划平衡会
分管统计工作,审核统计资料,确保及时、准确、简洁、有用
分管经营考核工作,定期组织召开经营考核分析会,收集整理分析经营数据,落实经营考核结果
分管内部市场化建设及运行管理,处理好日常事务
分管内部市场化管理系统的运行及维护,及时解决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完成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交派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标准 1
未参加相关的安全工作会议,未落实领导要求的安全工作指示,罚款 200 元
不能及时传达公司领导及上级部门下达的有关决定和指令,对领导安排布置的工作,不能按时督促检查落实,罚款 200元
计划、考核不及时,不法律规范,未按规定归档,罚款200 元
无故未定期组织经营分析会,未落实经营考核结果的,罚款 100 元
部门内职工思想不稳定,未及时开展安全教育的造成负面影响的,罚款 200 元
未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未深化现场解决实际问题,罚款 200 元
内容总结(1)副部长(内部市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 一、责任范围 1
在部长的领导下,仔细学习贯彻党的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