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部长(组织、群团、宣传)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 一、责任范围 1
协助部长组织和指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仔细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广阔党员在安全生产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监督检查群众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发现群众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通过代表巡视形式,不断完善群众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
加强各级职代会职工代表的组织工作,动员各级职代会的职工代表在全公司的安全工作中发挥表率和带头作用
坚持在团的工作中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法规,负责对青年职工进行常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作画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抓好全矿青年职工的安全生产竞赛,及时进行检查、总结、评比和表彰工作
仔细学习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积极做好调查讨论,了解全矿安全生产状况,结合团的工作总结先进典型,揭露和批判三违现象,引导和组织青年职工搞好安全生产
负责抓好青年安全监督岗的队伍建设和考核工作,组织制定青年安全监督岗的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青年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技能,确保安全生产
会同有关部门,对青年职工中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并拟定改进措施,监督贯彻执行
负责抓工会队伍建设和考核工作,组织制定工会的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
配合部长做好安全宣传的各项工作,包括安全氛围营造、牌板制作、事故案例学习、安全活动组织、微信及网站更新等
二、考核标准 1
未指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学习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和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罚款 100 元
未在团组织和团员中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法规,未对团员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