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商自然人破产法律制度讨论一、问题的提出二、问题的讨论一〕商自然人及破产才能二〕建立商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必要性三〕施行商自然人破产制度的障碍分析三、小结一、问题的提出在我国目前的破产法律制度中实行的是商法人破产立法原那么人的一般自然人与商自然人均不具有破产才能不能成为破产法律关系的主体
在世界范围内实行一般破产立法原那么的或法域很多即允许自然人成为破产的主体
也应顺应对自然人尤其是商自然人的破产法律问题加以规定
工商户甲某于 1998 年 10 月在 A 凤凰街开设一食品店主要经销卤肉制品
开业以来由于其卤肉制品独特的口味加之其店面处于优越的地理位置且该凤凰街经销卤肉制品的商店只此一家因此获利颇丰
然而自 2000 年下半年以来其所处凤凰街的卤肉经销店却激增到六家这些新开的卤肉经销店财力雄厚同时又都聘请卤肉加工能手为了争抢客户各家大打价格战在凤凰街展开了剧烈的竞争
卤肉价格一降再降使得周围方圆十几里的郊区农民也都争相到此抢购
由于财力有限甲某在剧烈的竞争中逐渐处于下风但又不甘心被挤出仍牵强经营
到 2024 年 3 月甲某亏损近十万元已无力再继续经营下去不得不退出
剧烈竞争后的甲某负债累累家徒四壁整日为躲避债主追债而四处躲藏家庭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两个孩子也被迫辍学
债主在一次次的空手而归后也变得不耐烦起来声言假设甲某不在限内还清债务就以其子命抵债
甲某万般无奈之下于 8 月 15 日向人民申请破产希望能以此豁免债务但根据
的规定以主体不适格为由驳回其申请不予受理
二、问题的讨论上述在我国经济生活中比较常见主要涉及的是商自然人破产才能以及如何对其加以的问题
一〕商自然人及破产才能商自然人又称为商个人是商事主体中的一种它是指依商事法规从事商事活动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自然人
商自然人可以表““现为一个 自然人〞或一 户〞即个体工商户还可表现为自然人设立的独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