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 动 合 同 书
示 范 文 本 〕 的各 州 〕 :为 贯 彻 施 行
劳 动 合 同 法
指 导 用 人 和 劳动 者 依 法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明 确 双 方 权 利 和 义务 根 据
劳 动 合 同 法
的 规 定 我 制 作 了
劳 动合 同 书
“示 范 文 本 以 下 简 称示 范 文 本 〞 〕现 给 你 们 并 提 出 以 下 请 一 并 贯 彻 执 行
一 、 示 范 文 本 对 用 人 与 劳 动 者 签 订 劳 动合 同 具 有 非 常 重 要 的 指 导 作 用 各 地 要 充 分认 识 积 极 宣 传 和 推 广 并 督 促 企 业 在 新 签 和续 签 劳 动 合 同 时 尽 可 能 使 用 本 示 范 文 本 或使 用 各 地 制 定 的 示 范 文 本
二 、 用 人 和 劳 动 者 在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时 可在 本 示 范 文 本 的 根 底 上 根 据 双 方 的 详 细 约定 对 示 范 文 本 的 相 关 内 容 做 适 当 补 充
三 、 建 筑 业 、 餐 饮 效 劳 业 、 业 等 行 业 根据 行 业 特 点 可 就 酬 劳 支 付 方 式 、 工 作 时 间等 方 面 内 容 对 本 示 范 文 本 依 法 进 展 修 改 补充 后 使 用
劳 动 合 同 法
施 行 前 已 依 法 订 立并 存 续 的 劳 动 合 同 在
劳 动 合 同 法
施 行 后继 续 履 行 但 劳 动 合 同 中 与
劳 动 合 同 法
规定 不 一 致 的 内 容 应 在 用 人 与 劳 动 者 协 商 一致 的 根 底 上 按 本 所 附 的
劳 动 合 同 变 更 书
进 展 变 更
附 件 : 编 劳 动 合 同 书示 范 文 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