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
为了加强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和装置管理,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等制定
本规定适用于 3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电气设备
3kV 以下电压等级电气设备的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由各企业、单位自行制定
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装置管理及技术标准由生产部负责;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由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直属公司及所属单位分级实施
国家电网公司内的电力企业和设备运行单位都应遵守本规定,同时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国家电网公司内的设计、基建、生产、农电等有关单位颁发的相关制度不得与本规定抵触
2.管理职责
国家电网公司负责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防误装置技术标准的制定、修订,每两年组织召开一次专业会议
中国电科院负责提供防止电气误操作技术支持,每年三月底前发布防误装置年度分析报告
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直属公司应成立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小组,由主管生产的行政副职或总工程师任组长,安监、生产、基建、农电、调度等部门参加,并在安监部或生产部设立专责(职)人员
工作小组应组织制定本单位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管理职责
定期分析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存在问题,提出工作目标和计划,检查、督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