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管理规定一、图书室规则1、本馆只为本学校师生服务
2、凡进本馆的人员都要自觉遵守本馆一切规章制度,保持宁静,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严禁在馆内吸烟,违者按规定罚款
3、借、还书一律凭本人借书证办理手续
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借书证要保管好,如有遗失,不再补
4、读者凭工作证或学生证领取借书证
学生借书证每个限借图书三本;教工借书证每个限借十本
5、借书期限,学生借每册定半个月,逾期不还者,每册逾期一天罚款 2 角
教工半年清还图书一次
6、图书未经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擅自携带出馆外
7、珍藏本对读者实行有偿服务,工具书、合订本杂志
报纸等,概不外借,只限在馆内参阅,如有特别情况需要外借者,须经馆长批准
8、借书时,读者应当面检查图书,如发现有污损,残缺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员声明,加盖印证
9、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损坏,涂改、圈点,批注和割窍等,否则,按图书馆有关规章制度赔偿,情节严重者,报有关部门处理
10、要办理离校手续的读者(包括教工),应将所借的图书及借书证清还本馆,否则,不予签盖离校证明
内容总结(1)图书室管理规定一、图书室规则1、本馆只为本学校师生服务(2)2、凡进本馆的人员都要自觉遵守本馆一切规章制度,保持宁静,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严禁在馆内吸烟,违者按规定罚款(3)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借书证要保管好,如有遗失,不再补(4)5、借书期限,学生借每册定半个月,逾期不还者,每册逾期一天罚款 2 角(5)6、图书未经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擅自携带出馆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