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表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 议 书(适用于转包、出租方式) 农地转协[ ] 号 农 地 鉴[ ] 号土地流出方(甲方): 土地流入方(乙方): 流 转 土 地 面 积: 亩中共淮安市委农村工作部监制二 ○ 一 四 年 元 月淮安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书 农地转协[ ] 号 农 地 鉴[ ] 号土地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乡(镇) 村 组 户土地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依法、自愿、有偿”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原则,甲方经土地发包方村委会同意,实行 方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一、流转土地的面积和期限:在保持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甲方自愿将承包集体的农用耕地 千 百 拾 亩 分 厘(地块界址见附一,自列)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用于 经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不得超过二轮承包期,否则无效)。二、流转价款及保证金支付方式:1、每年每亩土地流转价格以竞标价为保底价款,转换成初始杂交稻原粮。以 年为周期对承包金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承包金以初始杂交稻原粮数×现价折算(低于保底价款的按保底价结算)。原粮现价以调整当年 月 日市场中间价为准。2、甲、乙双方约定,每年每亩土地流转竞标保底价款 千 百 十 元,折合初始杂交稻原粮 千 百 十 斤,首年合计应支付土地流转价款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流转保证金价款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3、经甲、乙双方商定,每年土地流转价款分 次支付,于每年的 月 日前支付 %; 月 日前支付 %;或实行 办法支付。流转保证金于 年 月 日前支付。4、流转保证金用于保证乙方恢复甲方流转土地原有正常使用状态所需费用,或支付乙方违约经济责任赔偿金。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督促乙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协议规定用途使用土地,有权监督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和劳动生产安全;2、有权要求村组集体或自行对乙方进行农业经营能力审查;3、甲方土地流出以后,与村集体的承包关系不变,有关种粮补贴的享受在本款“其他事项”中予以说明;4、在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内不得擅自收回乙方的土地(因国家征用除外),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在协议书规定范围内的生产和经营。5、其它事项:(1) (2) (3)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拥有协议规定范围内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与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