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3)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4)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 2~3,堆土要在 1m 以外,并且不得超过 1
(5)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它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混凝土支撑梁底板上沾粘物必须及时清除
(6)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7)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8)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9)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实行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 2m 停、驶
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10)电缆两侧 1m 范围内应采纳人工挖掘
(11)配合挖土机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2)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13)基坑四周必须设置 1
2m 高护拦并进行围档,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
(14)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措施,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5)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辅设厚钢板,或浇筑混凝土加固
(16)在开挖杯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结构
(17)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别情况)
(18)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