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槽(坑)和管沟安全防护措施1、目的指导现场土方工程的施工安全,防止基槽(坑)和管沟在开挖或施工过程中坍塌或周边防护不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2、适用范围2
1 公司可自行开挖,深度在 3m 以内的浅基槽(坑)和管沟2
2 公司无资质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的基槽(坑)和管沟3、可能的危险因素基坑坍塌、人员跌滑入坑槽、场内机动车辆滑入/倾翻进基槽4、职责4
1 公司直接施工的开挖深度在 3m 以内的浅基槽(坑)和管沟4
1 现场施工员负责编写《施工方案》,项目工程师审批《施工方案》;4
2 施工员、安全员负责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4
3 施工现场按《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法律规范》(以下简称《法律规范》)要求做好基槽(坑)和管沟边的防护、警示、夜间警示等防护措施
4 施工现场给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4
2 公司分包给其他有资质单位施工的基槽(坑)和管沟(甲方直接分包除外)4
1 分包单位出具基槽(坑)和管沟的支护方案、施工方案,施工现场收集相关资料;4
2 施工现场负责基槽(坑)和管沟边的防护、警示、夜间警示等防护措施的落实;4
3 现场项目工程师负责审批分包单位开挖深度 3m 以内的土方工程《施工方案》
4 现场协同施工单位根据设计要求做好开挖深度 3m 以上的土方工程监测工作,并收集施工单位的相关记录
5、工作程序5
1 施工要求5
1 公司直接施工的土方工程(1)公司由于无土方施工资质,只能进行开挖深度在 3m 以内的土方工程施工
由公司直接施工的土方工程,在施工前由现场施工员编制《施工方案》,报项目工程师审批,由现场施工员和安全员根据审批后《施工方案》的要求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后组织施工
(2)不加支护基槽(坑)和管沟的土方开挖应符合以下要求:① 当土质均匀无地下水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