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煤矿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孟津煤矿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1、矿井通风系统必须安全、稳定、可靠,通风区要每 10 天对全矿井进行风量测量,检查风 路,发现情况及时汇报处理,确保通风系统安全稳定。 2、矿井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挡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两道正向和两道反向风门,并实行联锁。 3、矿井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不得有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等。瓦斯积聚必须制定安全技术 措施进行处理,通风区要有备案。 4、矿井通风能力要满足生产需“”要,严格根据 以风定产 的原则组织生产。开掘工作面的风量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或无风、微风,必 须停产撤人。硐室的供风量要符合集团公司统一规定。 5、矿井各类巷道的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否则,必须调整风 量或扩大巷道断面。 6、加强回风巷道维护,杜绝出现高阻力区段。回风巷道失修率不高于 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 3% 。 7、从设 计入手,提高巷道支护强度,尽量减少或杜绝巷道维修量。 8、通 风系统调整,必须编制措施。 9、主要通风机在 10 分钟内未实现倒台的,罚分管经理 1000 元,责任区 1000 元。 10、采掘工作面未根据集团公司要求进行煤层注水或注水效果不好的,罚分管经理1000 元。 11、通风系统中存在有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风、扩散通风,未杜绝循环风、无风、微风的,要求立即整改,否则罚:分管经理 1000 元、责任区 1000 元。 12、通风系统管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要求立即停产整改,否则罚:分管经理 1000 元、责任区1000 元。 (1)、主要回风巷严重失修,失修率超过 5%,矿井负压超过 2980Pa 或自燃发火矿井采煤工作面两巷压差超过 180Pa ;(2)、巷道贯穿未严格执行措施,贯穿后通风系统不稳定、不可 靠的; (3 )、巷道采纳对口布置且同时生产的; (4)、高瓦 斯、突出煤层回采工作面采纳下行通风的; (5)、采掘工作面进 风或回风经过采空区或冒顶区的。 13、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的,要求立即整改,,罚责任区 1000 元。 14、局部通风机管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罚责任区 1000 元,责任区长 500 元。 (1)、未按规定时限双风机、双电源或未进行试验自动倒台的、未设专人看管、随意停 开局部通风机的; (2)、未按规定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