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煤矿防突管理制度孟津煤矿防突管理制度1“”、为了贯彻执行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根据集团公司“”提出的 加强预测、超前防范、消除显现、杜绝突出 的十六字要 求,切实加强我处的煤与瓦斯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加强突出矿井瓦斯地质工作,地质部门在提供报告书的同时,要提供瓦斯地质资料,为编制防突措施提供依据
施工单位根据地质部门提供的瓦斯地质资料,预测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制订相应的防突 措施,报处总工程师批准
3、有突出危险区域内的采掘工作面,施工单位必须制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按程序进行报批
无措施严禁施工,否则对施工单位罚款 3000 元,施工单位负责人罚款 100 元,对施工单位技术员罚款 100 元
4、采纳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法、钻孔钻屑量及解吸指标法组合进行突出危险性预 测
5“、开采有突出危险性区域的煤层时,必须严格执行 四位一”体 防突措施,即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
当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又未发现其他突出预兆时,则留不少于 5m 的预测超前距掘进作业
掘进工作面进尺超过预留措施超前距和效检超前距的,对施工单位罚款 5000 元
6、预测钻孔、超前钻孔及效果检验钻孔要严格按措施要求施工,钻孔不符合要求时,必须重新补打,否则罚责任单位 100 元/孔,罚打钻工 50 元/ 孔
7、超前钻孔直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否则不计进尺,并对打钻工罚款 50 元
8、打钻施施工场地点不配备坡度仪、钢卷尺等测量工具或测量工具不齐全的对施工单位负责人、当班班组长各罚款 50 元
9、假报或虚报打钻进度,每班对施工单位跟班负责人罚款 100 元
10“、施工单位值班人员要详细如实填写 打钻汇”报记录 表,否则罚款 50 元
11、预测效检结果出来后预测人员要及时汇报施工单位及防突部,不得影响当班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