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煤矿防尘设施管理规定 孟津煤矿防尘设施管理规定 1、煤尘冲洗清扫的责任范围:施 工单位负责工作地点及所在运输线的煤尘冲刷清扫工作。 2、各开 掘工作面的防尘管路喷雾装置由所在的施工单位负责安装、管理。3“”、防尘设施的安装和移交办法根据 一通三防 设施的安装移交办 法规定执行。 4、各开掘工作面必须按质量标准化标准安装防尘管路,少一处罚通风区 200 元。 5、定期冲刷煤尘,要求轨道运输大巷每月一次,开掘巷道每周二次;地面所有煤流系统每周一次。不冲刷煤尘的每次罚通风区 200 元。 6、隔爆水棚在冲刷巷道时,加足水量。水量不足者罚施工单位 20 元/ 个。 7、对岩巷、煤巷掘进面放炮时不进行湿式打眼的,每次对施工单位罚款 500 元。 8、防尘和隔爆设施必须按规定设置和迁移,否则对通风区罚款 100 元。9、净化水幕不能封闭巷道全断面的,对通风区罚款 50 元/处。10、发现喷头角度不对,对责任单位罚款 200 元/ 个。 11、用敲打防尘管当信号,对责任单位罚款 500 元/ 次。 12、损坏防尘隔爆设施,对责任单位罚款 500 元;属工作不慎造成的,又及时处理和汇 报通风区,可减半罚款。 13.隔爆水棚水质不符合要求,对通风部门罚款 100 元/处。14.隔爆水袋无水或乱扔乱放,对责任单位罚款 50 元/ 处。 15.隔爆水棚未安装说明牌或内容不清楚、内容与实际不符,对通风区罚款 50 元/ 项。 16.水幕或喷雾控制阀门无手把, 对责任单位罚款 20 元/个;控制阀门不在行人侧,对责任单位罚款 100 元/处。 17.对防尘设施的管理,施工单位按通风设施管理 制度的规定管理,公司相关科室和监理单位监督执行。 18、综合防尘管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罚责任区 1000 元、责任区长 500 元。(1 )、放炮作业地点不按规定进行洒水降尘的; (2)、采煤机、 掘进机不使用内外喷雾或外喷雾不能覆盖滚筒的; (3)、综采工 作面未按规定安设架间喷雾或未按规定在移架放顶煤时喷雾;(4)、未按规定安设风流净化水幕或净化水幕不能封闭区断面 的; (5)、井下个转载点、装载点或卸载点未设洒水喷雾装置 的; (6)、未按规定设置隔爆设施,或隔爆设施数量、水量不足 的; (7 )、隔爆水袋吊挂安装不符合规定的。 19、煤仓上、下口必须有消防器材、配备隔绝式自救器和完善的消防管路,主要皮带巷消防管路直径不得小于 50mm,每隔 50m 设置不小于 Φ25mm 的三通阀门,煤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