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德育学分制实施方案 学生德育学分制实施方案提要:特制定《z 中学学生德育学分制实施方案》(试行)
z 中学学生在学校三年的学习生活中,每学期德育基本学分为 100 分,执行扣分制和奖励加分制 学生德育学分制实施方案 为有效加强学生管理,树立 z 中学学生良好形象,促进学风、班风、校风建设,客观评价学生在校德育表现,法律规范学生违纪处理过程,引导学生学会自律,提升自我根据新课程改革学生综合素养评价要求和《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特制定《z 中学学生德育学分制实施方案》(试行)
z 中学学生在学校三年的学习生活中,每学期德育基本学分为 100 分,执行扣分制和奖励加分制
违纪扣分 日常行为法律规范 第一章仪容仪表类: 第一条参加学校集会或大型活动无故不穿校服,每次扣 1 分
第二条化妆:如染指甲、涂口红、纹眉等,每次扣 1 分
第三条头发抺摩丝、发胶、嗜哩水等,每次扣 1 分,染发烫发者每次扣 5 分
第四条男生留长发、女生留披肩发,理怪异发型、穿高跟鞋、拖鞋,每次扣 1 分
第五条佩戴饰物:如耳环、手脚链、戒指、项链、玉佩等,每次扣 1 分
第二章行为文明类: 第六条随地乱吐、乱扔、乱倒,每次扣 1 分
第七条骂人、说脏话,每次扣 1 分
第八条课间追逐疯闹,掷粉笔头或纸飞机等,每次扣 1分
第九条隔墙购物,在学习桌上吃东西,每次扣 2 分
第十条食堂就餐不守秩序,不服从管理,每次扣 1 分
第十一条将足球带入教学区,在教室内打球,每次扣 1-2 分
第十二条未经老师批准擅自出校,每次扣 2 分;假冒老师签写批条,每次扣 5 分
第十三条在桌上乱贴乱刻乱画,除赔偿损失外,每次扣 2 分
第十四条在教室或公众场所的墙面上乱蹬脚印,从窗户进出,每次扣 2 分
第十五条攀折花草树木,践踏草坪,除赔偿外,每次扣 2 分
第十六条擅用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