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销集团太原有限公司煤业分公司部室安全考核实施办法山西煤销集团太原有限公司煤业分公司部室安全考核实施办法为了贯彻公司一号文件精神,促使各部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自主管理,深化推动安全绩效评价考核,圆满完成年度安全目标,特制定 2024 年安全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及考核内容2024 年公司安全考核原则是:专项提取、考核奖励,绩效评价、结构工资,目标考核、风险抵押,监督检查、责任追究
㈠ 专项提取,考核奖励公司根据将根据效益和安全指标完成情况,提取专项安全奖励基金,设立安全奖励基金帐户,实行专款专用,制订相应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奖励
1、对公司所属矿井,按吨煤 2 元提取,由公司统一考核、统一奖励;2、建立安全奖励基金帐户,实行专款专用,并根据公司考核结果进行奖励;安全奖励基金主要用于以下四个方面的考核奖励:一是对安全管理绩效进行评价考核奖励;二是对安全管理活动、安全管理创新进行奖励;三是对业务保安、隐患跟踪、专业组活动、齐抓共管工作进行奖励;四是对公司机关处室的有关人员进行安全风险抵押考核奖励
㈡ 绩效评价,结构工资1、对公司各职能部室的安全管理绩效进行评价
⑴ 月度考核1 对公司各职能部室月度安全管理绩效的考核,由安监部牵头,每月对公司各职能部室安全管理绩效进行评价考核,打分排队,打分排队结果与安全结构工资挂钩
公司各部室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安监部考核结果进行兑现,兑现结果反馈安监部
2 安全绩效考核实行 12 分制办法,原始安全绩效考核分数底数为 12 分
实行扣分制进行考核,最低为 0 分
考核结果按考核分数高低分为 7 级,既:特差、差(4 分以下,包括 4 分)、较差(6 分以下,包括 6 分)、一般(7 分以下,包括 7 分)、较好(8 分以下,包括 8 分)、好(10 分以下,包括10 分)、优秀(10 分以上)
3 安全绩效考核从 6 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