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场地施工机械安全要求 (一)、一般规定 1
严禁酒后操作,严禁超劳,严禁在患病和精神失常时驾驶和操作机械
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精神集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施工作业前,操作人员首先应听取施工技术人员现场交底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作业前,应对机械作详细的检查,严禁机械带病作业
机械发动时,用手摇起动,必须五指并拢
用拉绳起动时,不得将绳缠在手上
操作机械前要确认机械周围和作业场地没有闲人和障碍物,发出信号后,方可开始作业
机械作业时,严禁人员上下,驾驶室内不得超员
驾驶室外严禁搭乘人员
严禁机械超荷载作业
不得随意扩大机械使用范围
夜间作业时,机械上应装有足够的照明设备,作业场地应有辅助照明设备,工作视线不清时不得作业
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有专人指挥
指挥人员应站在距作业地点 5~10m 的安全地带便于操作人员看清的地方
操作人员只能接受一个指挥人员发出的规定手势信号,当看清手势信号后方能作业
应保证机械的喇叭、雨刮器、转向指示灯、倒车警报器和其它警报装置能正常工作
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应即停工,待恢复作业安全后,方可继续施工: ⑴ 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 ⑵ 气候突变,发生暴雨、雷雨或水位暴涨及山洪暴发时; ⑶ 在爆破警戒区内发出爆破信号时; ⑷ 工作场地发生交通堵塞或严重干扰时; ⑸ 地面出现陷车或机械运行道路发生打滑时; ⑹ 施工标志丢失,防护设施毁坏失效时; ⑺ 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和运行时; ⑻ 复季气温超过 400C 时
机械在高压电线下或附近进行作业或通过时,机体与电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的规定值
电压等级(kv)10 及以下 35(20~44)60~110154~220330 安全距离(m)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