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施工场地现场管理 1. 本工程施工管理,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法律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 规定。甲方将定期按《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及检查评定标准》及招标单位安全文明现场管理程序等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施工场地标准,甲方即可勒令乙方停工整改,并相应给予违约经济处罚。 2. 乙方应在本项目执行 ISO9002 质量管理体系,甲方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除通报认证单位外,乙方还应支付违约金 1000 元。 3. 乙方办公室应配置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包括复印机、电脑(可上网)、打印机、传真机等等 4. 乙方在危险环境下施工之前,应制订完善的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5. 考虑到施工场地可能出现停水停电,乙方应准备备用发电机、水池等设施。 6. 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乙方造成的罚款等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 7.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完善文明施工措施,并事先预防由于乙方施工可能对周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各种影响,尤其避开对周边房屋和构筑物产生不良影响。 8. 本工程外脚手架全部采纳满堂脚手,不得采纳提升架,且从二层(按销售样板工程条款执行)开始悬挑,具体按法律规范执行。 9. 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而导致停工,乙方应按停工时间支付 10000 元/天的违约金。 10. 施工期间由于乙方违反安全操作法律规范,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如通报批判、警告和罚款等,乙方应支付 5000 元/次的违约金。 11. 甲方或监理有权对乙方的违章现象提出整改,乙方接书面整改通知后 24 小时内未实行相应整改措施,每次支付违约金 1000元。累计 3 次后,每次支付违约金 5000 元。 12. 施工期间未受安全方面的任何处罚,待乙方人、机、物退场后甲方将给予一次性奖励 10000 元。 13. 必须由乙方组织,每月进行一次施工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3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汇报。 14. 针对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在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监理人员参加),并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汇报,经认同后方可开工。对安全有特别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的要求及时提供安全施工方案,方可开展后续工作。 15. 施工中若由乙方原因造成工伤事故,甲方将暂停付款直至乙方整改完毕。 16. 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