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专员(土建)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 一、责任范围 1.监督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各项安全技术法律规范。 2.参加土建工程项目的前期调研、立项审查、立项申报工作。 3.参加土建工程项目计划的汇编、备案。 4.参加土建工程招标、合同(协议)的审查等工作。 5.参加土建工程项目设计、组织实施管理、竣工及月(季)度验收,参加土建工程项目结算审查工作。 6.贯彻落实土建工程项目投资管理办法及制度落实情况。 7.参加土建工程项目的动态考核。 8.对接西部煤电集团运管部季度土建工程项目四控制检查工作。 9.参加土建工程项目的资料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10.负责土建工程相关资料的工程管理信息化系统录入。 12.完成部门领导安排的其他工。 二、考核标准 1.未掌握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各项安全技术法律规范,罚款 200 元。 2.未参加土建计划及收集土建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等,罚款 200 元。 3.不及时参加土建工程验收及编制相关制度,罚款 100 元。 4.不积极参加土建工程四控制检查,罚款 100 元。内容总结(1)工程管理专员(土建)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 一、责任范围 1.监督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各项安全技术法律规范(2)2.参加土建工程项目的前期调研、立项审查、立项申报工作(3)5.参加土建工程项目设计、组织实施管理、竣工及月(季)度验收,参加土建工程项目结算审查工作(4)二、考核标准 1.未掌握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各项安全技术法律规范,罚款 2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