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法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令第 107 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制定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律规范(GB50500-2024)》有以下强制性规定:法律规范 3
2“条规定,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 E 规定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法律规范 3
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应按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 E 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由其编制人设置,并应自 001 起顺序编制
法律规范 3
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项目名称应根据拟建工程和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 E 中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特征确定
2)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 E 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可暂行补充,并应报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省级)备案
法律规范 3
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 E 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律规范(GB-50500-2024)》;招标文件;设计文件;有关的工程施工法律规范与工程验收法律规范;拟采纳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
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1)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规则3
1 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措施项目一览表列项
2 编制措施项目清单,出现措施项目一览表未列的项目,编制人可作补充
(2)措施项目的编制依据措施项目编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律规范(GB-5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