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为法律规范火灾隐患的报告和整改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内容,结合本单位消防工作实际,制订本规定。第一条火灾隐患整改的原则是:谁主管,谁整改。第二条火灾隐患整改的程序(一)、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检查出火灾隐患的整改:接到《火灾隐患通知书》后,由管理处提交主管领导签字,讨论整改方案,按期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将整改结果书面上报公安消防监督部门;(二)、本单位检查出火灾隐患的整改:接到管理处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由整改部门负责人签字,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完后,将整改结果反馈管理处,由管理处检查验收。第三条各部门在消防安全检查过程中,对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对查出的火灾隐患,由本部门落实人员及时整改;对本部门无法整改的火灾隐患,书面报管理处,并提出整改方案。第四条整改部门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必须落实防火措施,保障安全。第五条本制度由本单位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内容总结(1)市场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为法律规范火灾隐患的报告和整改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内容,结合本单位消防工作实际,制订本规定(2)市场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为法律规范火灾隐患的报告和整改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内容,结合本单位消防工作实际,制订本规定(3)第一条火灾隐患整改的原则是:谁主管,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