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 设备安装 气焊工 第 1 条 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 行覆盖、隔离
第 2 条 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 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进行
第 3 条 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保险链;球式浮筒必须有防爆球;胶皮薄膜浮桶必须装设厚度为 1~1
5 毫米,直径不少于浮桶断面积的60~70%
第 4 条 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 脂
第 5 条 乙炔发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头,不得采纳紫铜制作
第 6 条 高、中压乙炔发生器,应可靠接地
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定期 校验
第 7 条 碎电石应掺在小块电石中使用
夜间添加电石,严 禁用明火照明
第 8 条 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桶上放 置物料,不准用手在浮桶上加压或摇动
第 9 条 乙炔发生器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 10 米
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 禁用明火
第 10 条 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开碰 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曝晒
冻结时应用热水加热,不准用火烤
第 11 条 乙炔气管用后需清除管内积水
胶管、防止回火的安全装 置冻结时,应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严禁用火烘烤
第 12 条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
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 生燃烧事故
第 13 条 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第 14 条 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 源
第 15 条 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 焊、割时,应先清除洁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第 16 条 电石应放在通风良好、不漏雨、干燥的地方,移动或搬运应将桶上的小盖打开,轻搬轻放
开桶时,头部要闪开,不得用金属工具敲击 桶盖
第 17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