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消防措施 1、现场义务消防组织机构 (1)管理组织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本项目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施工工长、施工队队长、现场保安员为组员。 (2)职责与任务 1)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2)常常检查消防器材,以保证消防的可靠性。 3)常常检查现场的消防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做到召之即来,团结奋斗。 (3)义务消防队 1)本工程以本项目经理为义务消防队队长、以项目安全负责人为副队长,项目施工人员组成义务消防队员。 2)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和扑救火灾。 2、防火教育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3)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4)施工保温材料的存入与使用,必须采纳防火措施。 3、消防安全措施 1 机电设备 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2)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3)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4)施工机械和电器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5)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根据单项安全技术规定进行,运转时不得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2 油漆工 1)油漆类或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2)“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 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他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喷砂除锈,喷嘴接头要牢固,不准对人。喷嘴堵塞,应停机消除压力后,方可进行修理和更换。 4)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