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促进大数据产业进展专项政策 为促进成都大数据产业健康快速进展,推动建设数据强市,特制定本政策
一、强化产业支撑 (一)提升信息基础设施保障能力
系统布局一批区域性、行业性数据中心,对主要面对大数据应用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云计算中心、云数据中心等给予项目用地、市场拓展、投融资服务等支持,执行优惠电价和优惠带宽资费,并给予通信资费补贴
(二)支持大数据平台化服务
搭建全市统一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根据市场化机制优先开放社会公众、市场主体关注度和需求度较高的公共数据,推动数据资源的社会化开发利用
支持企业、机构和行业协会建设大数据共性技术平台,为用户提供研发设计、计量、评估、标准化、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技术服务;支持企业、机构和行业协会搭建大数据开源社区技术创新平台,提供面对行业应用的解决方案、软件开发和平台运营服务
对购买上述平台服务的企业,根据服务费实际支出金额的 20%给予最高 100 万元/年的补贴
(三)促进产业加速器进展
支持大数据企业、机构和行业协会建设面对行业应用的数据资源库和专业大数据服务平台,对公共数据和行业数据进行采集、整合、清洗、加工,对外开放数据并提供数据服务,形成以数据平台为核心的产业加速器,聚合产业链企业
对重点加速器按投资额的 30%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的补贴,每年根据运营费用的 20%给予最高 100 万元补贴
二、推动大数据应用 (一)鼓舞编制大数据应用标准和法律规范
企业、机构和行业协会针对我市重点行业大数据应用领域开展基于数据链的数据导入接口法律规范、元数据管理、主数据管理、数据质量评价、敏感数据使用规则等技术标准和数据法律规范编制,给予最高不超过 80 万元奖励
(二)实施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
引导大数据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经济进展、民生服务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帮助协调重点应用项目的数据资源和项目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