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机租赁合同出租方: 以下称甲方承租方:台州五金机电城东扩工程工程部 以下称乙方根据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工程概况1
1、工程名称:台州五金机电城东扩工程;1
2、建立:路桥良一集团;1
3、工程地点:路桥东路桥大道与月河北街交汇处;第二条:挖机型、数量2
1、120 型挖机数量壹台挖机自检合格故障频率在 3 以下
第三条:租赁限3
1、根据工程施工情况本合同租赁限为:2010 年 8 月 31 日开场至 2010 年 11 月 12 日止终止日乙方提早十天甲方按乙方实际进出场时间计算租赁费用〔详细计算开场时间以进场之日乙方工程部签字认可终止时间以乙方工程部书面甲方停机时间为准〕
第四条:租赁价格4
1、120 型挖机月租赁费单价为 26000 元/月〔含 24 小时作业驾驶员工资、油消耗、机械维修保养等所有费用〕
2、实际使用缺乏一个月按月租赁单价以每月 30 天计算每天的租赁费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赁费
3、挖机进退场大板车运输费概不考虑
4、租赁费单价中包括:24 小时挖机操作驾驶员工资、挖机租费、挖机油料供给运输费用、挖机柴油消耗本钱、挖机日常的维护保养费、更换维修费用等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其他相关任何费用
第五条:付款每月 10 支付上月租赁费租赁日完毕一个内付清剩余租赁费用
第六条:乙方不得将出租方的租赁物转租转让或抵押于别人否那么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租赁物
租赁间甲方不得转租别人或未经乙方同意转场工作
第七条:甲、乙双方责任7
1 甲方职责7
1、负责提供乙方所需的机械设备并运至施工现场到达乙方施工的需要负责向乙方提供挖机的合格证等相关资料按要求维修保养机械和设备
2、虚心承受各级平安部门的检查发生的问题必须及时维修整改必须确保挖机操作平安无事故因甲方操作人员违章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