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防队工资分配办法探防队工资分配办法为充分发挥工资在区队安全、生产管理中作为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使工资分配更加科学化、合理化、制度化,以利于最大限度的调动广阔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制造性,根据本队实际情况,在征集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队委会讨论决定特制定本队工资管理办法
一、 成立区队工资分配小组 组 长:队 长 书 记副组长:副队长 成 员:核算员 办事员 班组长 二、 区队工资分配基本原则1、队长是本队工资分配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必须做好监督检查,保证工资分配做到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2、工资分配必须严格根据本制度相关要求执行,并依据各项考核结果进行工资二次分配
3、仔细贯彻按劳分配原则,体现向管理技术人员倾斜,向骨干人员倾斜,向苦、脏、累、险岗位倾斜,不断优化分配结构,合理拉开工资分配档次
4、加大工资二次分配力度,实行多劳多得,按劳分配,以绩效、贡献、考核结果定酬劳
5、工资主要由绩效工资、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各项奖罚三部分组成
6、各项奖罚必须严格根据相关制度执行,各项奖罚结果必须经队长和书记审核后,方可纳入工资分配
7、区队所有副职的平均工资不得超过正职工资标准的 0
8 倍,副职工资之间分配差距不得低于 10%
8、区队主管技术员(副科级)工资按副队长平均工资的 0
8倍执行,技术员工资按副队长的 0
6 倍执行,没有技术队长的区队技术员工资按副队长的 0
7 倍执行,见习期技术员工资按副队长的 0
三、绩效结构工资分配1、主管队长、支部书记、核算员、办事员、材料员工资由矿劳资科直接计算
2、副队长:平均为队长的 0
根据《探防队副职考核办法》(附后)严格考核执行,分配差距不得低于 10%
公式为:个人工资=正职×0
8×总人数/总积分×个人积分
3、区队主管技术员:副队长的 0
8 倍,计算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