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源防护和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为了加强我单位的放射源管理,避开辐射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1、公司对放射源实行二级管理:山西昔阳丰汇乐平煤业有限公司、班组。 2、公司负责放射源采购计划的审核、放射源的采购,监督、检查放射源的保管、使用情况。 3、班组做好放射源的安全监护及维护、维修。 4、建立放射源台帐。放射源从订货、接收、运输、安装、存放必须有专人负责,并做好放射源档案,做好记录。 5、建立暂存库,在检修期间、停产期间、放射源购回未安装前和报废后,使用暂存库存放放射源,避面丢失。 6、暂存库周围设立明显的电离辐射防护标志牌,安装防盗门,实行双人双锁,做好放射源出入库记录。 7、放射源所在场所设立明显的电离辐射防护标志牌。放射源工作现场应悬挂醒目的责任牌,注明现场责任人、放射源核素、活度、编码、出厂日期。 8、放射源安装现场及暂存库必须有监控、报警系统,实行安全防盗措施,并有专人 24 小时值守,做好交接班记录。 9、放射源出入库、拆卸、安装,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记录。 10、放射源一旦发生丢失,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公司,并立即上报上级公安、环保部门。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内容总结(1)放射源防护和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为了加强我单位的放射源管理,避开辐射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2)6、暂存库周围设立明显的电离辐射防护标志牌,安装防盗门,实行双人双锁,做好放射源出入库记录(3)8、放射源安装现场及暂存库必须有监控、报警系统,实行安全防盗措施,并有专人 24 小时值守,做好交接班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