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为保障井下生产系统安全生产,防止电气焊引发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等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一、人员安排与职责1、指定贾汉军为现场电气焊作业负责人。作业负责人在作业前、结束时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作业过程中全程监督、检查、验收。2、瓦检员白亮,主要负责作业现场气体检查工作,在作业地点悬挂电气焊专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报警点 0.5%),全程监测作业地点 20 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钢带缝隙、钻孔内等任何地点和局部气体浓度,瓦斯浓度超过 0.5%时禁止电气焊作业,监测检查气体浓度应每 10min 一次。3、安监员(携带火种人)胡具平,全程监督检查作业地点周围的安全状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负责携带和保管火种,并接受检查,入井和升井都必须向井口检身人员汇报火种使用情况,火种只能使用火柴,不准使用打火机或其他火种。4、施焊人员贾汉军,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必须带完好的便携式甲烷、一氧化碳、氧气检测仪,在作业前配合瓦检员检查确认作业点气体符合标准时方可开始作业,作业中将仪器放在合适的位置,随时测量。按工艺要求进行相应的电气焊作业。5、参加电气焊作业的其他人员 1 名(见措施现场贯彻签字栏),配合电气焊工作和做好灭火准备工作。6、洒水人员(可由现场负责人兼)文红军,在电气焊过程中及时向作业点周围洒水,防止火星扩散;电气焊工作完成后,工作地点必须再次用水喷洒,确保无火星残留。7、焊后留守人员(可由施焊人员兼)贾汉军,在电气焊作业结束后一小时内现场检查,发现异常,立即处理。一小时后,作业地点无异常,及时向调度室汇报。8、跟班领导包庆一,在作业开始前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最终验收,确认安全后现场签字并向调度室汇报后,方可开始作业。二、电气焊作业前1、该安全技术措施只允许本次、本班电气焊作业,严禁用于其它电气焊作业,跨班作业,参加人员出现变更时,必须重新审批安全技术措施。2、严禁在回风巷、密闭前、附近 20 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有瓦斯积存的地点、综采工作面由机尾开始向机头方向 30架范围内、油脂等易燃易爆品存放的地点、有可能瓦斯积聚或突然涌出的地点、瓦斯或煤尘超标的地点进行电气焊作业。严禁在带压设备、带电设备、正在运转的设备、油箱附近进行电气焊作业。3、电气焊作业前,措施编制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贯彻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