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承包合同在土建工程的应用施工承包合同在土建工程的应用是什么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1992 年,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首次发表《设计与施工合同条件》,在道路、桥梁、房建主体工程等传统的土建工程上应用,2001 年修订出版第 2 版,取得更加广泛的应用。一、合同特点“设计与施工合同条件与 业主-设计-监理-”“”施工 和 计量支付 的传统合同条件,在内容上有重大的原则区别,其主要特点包括:(一)业主负责制订项目的设计要求和施工法律规范、工程质量标准、总体工程进度和阶段进度目标,在合同文件中专门有《业主要求》一章,明确规定这些具体的技术和管理要求。业主根据《业主要求》评审投标文件、验收阶段性工程、分期拨付合同款项和组织竣工验收全部工程。(二)承包商一般是由施工承包公司与设计单位共同组成的联合体,根据《业主要求》的规定负责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对所有设计和施工成果承担责任。施工图设计预算由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编“制,经过业主审查批准作为合同总价中标,采纳 合同总价包干、”“按进度付款 的总价支付方式。一般不采纳传统的 单价合同、计量”支付 ,以避开承包商在设计时选用利润率最大化的单价结构和设计方案。“”(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业主委任一名 业主代表 ,全过程“”监督合同执行以及设计和施工。 业主代表 可以是业主内部派出的一个管理班子,也可以委托管理顾问公司提供专业服务。通常在编“”制招标文件之前任命 业主代表 ,参加起草编制《业主要求》,参加设计审查和合同谈判,为合同的执行做好衔接和准备。“”(四) 业主代表 的职能与传统合同中的监理工程师不同,首先是减少了工程计量的环节,但增加了编制《业主要求》、编制招标文件、评标及合同谈判、监督设计工作进程、审查和优化设计文件等职责,强化了工程质量抽查、控制工程形象进度等职责。对现场施工的旁站监理、技术指导、工程变更和事故处理等日常监理工作,通常由承包商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承担。二、应用范围设计与施工合同条件的概念逐步广泛应用在道路、桥梁、房建等相对传统的土建工程项目上。该合同条件对于具备以下条件的项目有很好的适应性,效果很好:;业主比较重视工程成果的实现和使用,但不特别关怀或不准备参加工程实施的具体过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单一而明确,多方案比选的空间有限,技术条件成熟,工程难度不大;;项目尽早竣工投产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很突出,时效性强,工期要求紧;;对工程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