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1.4.7.1 贯彻落实《生产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1.1.4.7.2 对本矿机电、运输设备及安全运行负直接管理责任。1.1.4.7.3 常常深化基层进行工作检查和调查讨论,指导基层解决机电设备运行过程的问题、安全隐患。1.1.4.7.4 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和先进的安全装备。1.1.4.7.5 负责分管的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1.1.4.7.6 组织机电运输系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确保机电设备、运输系统的安全运行。1.1.4.7.7 发生重大事故时,协助矿长实行措施,组织抢险救灾。内容总结(1)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1.4.7.1 贯彻落实《生产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2)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1.4.7.1 贯彻落实《生产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