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工程建立工程理施行细那么〔〕第一章 总 那么第一条 为了加强根本建立工程工程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降低工程造价进步效益明确各级建立理职责理顺关系进步工作效率根据?山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根本建立理方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那么。第二条 工程理的根本根据是、有关政策、法规、上级主部门的批件和对外签订的各种工程施行合同。、权属、工程施行机构在工程施行过程中有关会议的纪要、电和其他文字记载以及经批准的所有变更图纸、指等均为理的根据。第三条 工程理的对象是所辖根本建立工程工程包括新建高速公路工程〔包括高速公路沿线房建工程和交通机电工程〕、单项的交通机电工程、单项的房建工程和其它小型基建工程等。第四条 工程理的施行阶段为工程开工至开工验收。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方案进度、施工质量、计量与支付、合同理、资料搜集、施工环境协调、平安消费和廉政建立理等。第五条 根本建立工程实行工程法人责任制根据各个工程的详细情况受权权属或工程建立〔简称工程办〕作为工程施行机构详细负责工程建立工作。第六条 本细那么仅适应于山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为工程法人的根本建立工程。与其他法人合资、合作的基建工程的工程法人和工程施行机构可参照执行。第二章 新建高速公路工程工程 第七条 组织分成立的工程办作为工程施行机构负责工程建立工作。信息理总中心选派相关人员参加工程办的工作。第八条 负责工程工程的组织协调、监视检查对重大问题进展审定。对工程办负主要指导责任。第九条 分负责工程工程的详细组织协调、监视检查、施工环境处理对重大问题提出审查。对工程办负直接指导责任。第十条 工程办负责路桥工程、高速公路沿线房建工程〔包括机电工程的机房等土建工程〕和交通平安设施工程的建立以及交通机电工程业务和施工环境的协调工作。对上述三项工程工程负直接责任行政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第十一条 信息理总中心在的统一安排和工程办的协调下以工程办的名义负责交通机电工程的组织施行工作〔含机房装修工程〕。对重大问题提出处理对交通机电工程负直接责任行政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第十二条 本章后述条款中信息理总中心负责的交通机电工程需上报之事须先与工程办进展协调上报同时抄送工程办和分。第十三条 工程办和信息理总中心根据各自的分工对工程进度、质量、合同、、平安消费、廉政建立等进展全方位理。第十四条 工程工程开工前工程办负责根据?山东交通建立工程质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