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某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技术某煤矿生产管理规定为切实搞好我矿的生产管理,明确职责范围,减少扯皮,不留死角,进行有效地生产组织、控制和协调,达到稳定秩序,疏通环节,提高效率,实 现安全、文明、高产高效之目的,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凡属矿井生产的开拓、开采、巷道准备、维修、机电设备安装维修工“”程,供电、排水、压风、抽风、提升、运输和 一通三防 各系统的调整及其系统内的设备、设施等的安装、拆除、更换的施工作业,均应编制和提出计划,并提交作业规程或措施,由矿统筹安排,任何单位不得擅自作主,进行影响正常生产秩序及各系统正常进行的非正常性施工作业(应急抢险、抢救除外)
第二条:矿井生产的各期计划,由技术科、生产科、企管科根据有关规定,组织人员编制
呈报和下达年、季、月生产计划指标,要结合矿井实际情况,通过矿领导集体讨论,矿长负责确定
月度计划指标,应根据有关劳动定额,结合具体实际情况编制提出,并组织有关人员审议后,由矿长确定
一经确定的年度、季度、月度计划,由企管科负责编制表册,及时呈报,发至各有关部门和生产单位
生产月度作业计划,要在计划实施前 2 天下发
第三条:各单位、部门根据矿下达计划,要尽快讨论制订出落实完成计划指标的方案和措施,并做好相应的传达、布置工作
生产科负责落实矿井产量进尺、工程计划的生产组织和生产设备、材料、物资供应的安排和布 置工作
供应科按计划负责材料、物资的采购供应
第四条:矿利用生产平衡会、调度会和工前会形式,调度、平衡生产计划及指标的落实,主要由生产科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根据计划布置具体生产工作
并及时分析、讨论、总结旬、月生产组织、计划指标及有 关布置工作的落实情况,汇报和提出下步打算要求
矿安全生产平衡会每逢 1、11、21 日召开
上午 8:30 分安全生产小组成员参加;下午 15:00 时,全矿所有副区、科级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