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进一步法律规范我矿地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一、矿消防安全管理网络:1、矿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副组长:分管保卫副矿长、安全矿长 成员:安全站第一副站长,保卫科科长、副科长及科长助理,生活服务公司经理,多经公司经理,供应科支部书记,综合办公室主任,设备科科长。2、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保卫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3、矿各单位要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小组和义务消防队,报保卫科备案。二、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责: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矿区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单位的行政正职是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2、常常性的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阔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使每名职工都能掌握本岗 三懂三会 的内容;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火灾扑救;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之火;3、逐级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措施;4、定期组织消防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5、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消防工作计划、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年实施演练一次。三、消防安全管理:1“”、仔细贯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工作方针,严格履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保障地面消防安全;2、下列单位为矿重点防火单位:供应科、生活服务公司、医院、财务科、办公室、机电科、运输工区、机修厂、多经公司重点消防单位必须有明显防火标志,建立日常消防巡视制度;3、矿房产对外实行承包、租赁时,在签订的《租赁合同书》中要明确承租方的消防安全责任;4、有火灾危险的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卫科要建立消防器材管理台帐;对配备的消防器材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妥善保管,定期检查,时刻处于完好状态。需要维修的,应及时汇报给保卫科进行修复。凡发现擅自挪作它用,无故喷放、丢失、被盗等,要照价赔偿并加倍罚款;如发生火灾,因上述原因影响扑救的,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5、需要配备消防器材的单位,要提前写出申请,写明灭火器材型号、数量、用途,由分管矿长签批后,交保卫科购置;维修、新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