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吊装安全施工及预案 一、法规: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建设工程拆除等危险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以及在密闭空间内作业,应当执行本单位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作业前,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的专门人员应当就作业安全要求向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以双方签字的形式予以确认。 二、吊装安全技术 第 12 条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第 13 条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第 14 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第 15 条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第 16 条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根据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第 17 条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l 千伏以下 1-20 千伏 35-110 千伏 154 千伏220 千伏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米) 1.5 2 4 5 6 第 19 条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开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第 22 条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 23 条高空作业衣着要灵活,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第 24 条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 25 条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第 26 条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 30 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实行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 60~70 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