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设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对检测设备进行管理,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二、范围适用于对全公司所有检测设备的管理。三、管理要求1.检测设备的申购1.1 由需求部门以 lt;物资采购申请单提出采购申请,经其部门科长签字审核后交质检科。1.2 采购申请的批准1.2.1 估算价格在 1000 元以内的,由质检科科长签字批准。1.2.2 估算价格在 1000 元以上的,由质检科科长签字审核后送交总经理进行批准。1.3 供销科安排采购人员按经批准的 lt;物资采购申请单中的要求将所需设备采购到公司内。2.验收、入库2.1 质检科组织对新检测设备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检测设备才能入库。2.2 供应科进行点收,并对未启用的检测设备作好储存管理。3.领用3.1 由使用部门主管到仓库办理领用手续,仓库员须及时通知计量管理员登记启用日期。3.2 各部门应建立台账,记录本部门检测设备的发放情况。4.保管与点检(保养)责任4.1 部门主管为本部门使用的检测设备保管与点检(保养)总负责人。当检测设备丢失或人为损坏时其不能明确具体责任人员时,由其承担全部责任。4.2 试验室内的设备,试验员为保管、点检(保养)的责任人。4.3 发放到个人使用的检测设备,使用该设备的人员为保管、点检(保养)责任人。4.4 共用的检测设备,使用单位的班(组)长为该设备的保管、点检(保养)直接责任人。4.5 若发生检测设备丢失的,责任人员将承担其折旧后成本的 100%作为赔偿金。4.6 若检测设备发生异常,经鉴定为操作不当或人为损坏的,能修复的,直接责任人员将承担 50%的维修费用;对于不能修复的,责任人员将承担其折旧后成本的 70%作为赔偿金。4.7 员工离职时,由办公室通知计量管理员对其所使用的检测设备进行验收。判定为合格的可移交给所在部门主管;若部门主管决定需要放回仓库保存的,到仓库办理入库手续,计量管理员更新相关记录。若发生丢失的情况按 4.5 条处理;若出现人为损坏的,按 4.6 条处理。4.8 部门主管离职时,由办公室通知计量管理员对该部门所使用的检测设备进行盘点。若发现丢失或人为损坏,其承担的责任参照 4.1 条款处理。5.使用5.1 检测设备的使用由相关使用部门使用,其它部门未经允许前不得擅自使用。5.2 其他部门若有测试要求时应发出 lt;测试申请单交质检科批准后安排试验员进行相关试验。5.3 其他部门人员除非因工作需要不得使用检测设备。5.4 使用人员应经过培训,根据使用说明书或 lt;操作规程进行正确操作;若新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