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方案的审查及现场的控制要点 木模板工程的施工设计必须按工程特点进行,必须符合 GBJ5-87《木结构设计方案》的规定,还应符合 DBJ13-20-1999《现浇钢筋砼楼(屋面)板及砌筑墙体的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中规定。钢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应符合 GB17-88《钢结构设计法律规范》的规定。模板工程应满足刚度、强度及稳定性的要求,应保证结构各部分的设计尺寸及位置的准确。跨度大于 4M 的梁,当设计无规定时其起拱值为跨度的 1~3/1000。模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企业技术质量部负责人审核并盖章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经总监批准。 模板材料进场后应在自检合格后向专业监理工程师办理报验,经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应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退场。 模板工程的验收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同时应符合 DBJ13-20-1999 中 3.1 模板划等号的具体规定: 采纳杉木支柱的圆木稍径(去皮后)应 ge;Ф80mm,接头应按法律规范规定,支撑的纵横间距应 le;1000mm。钢管支柱(Ф48mm、delta;3.5mm)纵横间距应 le;1200mm,并根据强度及稳定计算纵横水平拉杆及斜拉杆。支撑的第一道水平杆距地面 500mm,向下每隔 2000mm 设置一道水平拉杆,纵横向的垂直剪刀撑间距不宜大于 6m。 支柱应上下层对齐,保证垂直。安装在基土上的模板支柱,基土必须分层夯实,并有排水措施,保证支柱底座具有足够的支承面积和强度,支柱下须垫通长垫板(不小于50times;200mm)。浇筑砼时,护模人员不少于 2 人。 模板拆除(包括水平拉杆和剪刀撑)必须根据拆模试块的强度报告,按法律规范要求提出拆模申请,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后进行。 楼层高度超过 4m 或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建筑物,安装或拆模板时,周围应设安全网或搭设脚手架和加设防护栏杆。在临街及交通要道地区,还应设警示牌,并设专人维持安全。 内容总结(1)模板方案的审查及现场的控制要点 木模板工程的施工设计必须按工程特点进行,必须符合 GBJ5-87《木结构设计方案》的规定,还应符合 DBJ13-20-1999《现浇钢筋砼楼(屋面)板及砌筑墙体的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中规定(2)模板工程应满足刚度、强度及稳定性的要求,应保证结构各部分的设计尺寸及位置的准确(3)1200mm,并根据强度及稳定计算纵横水平拉杆及斜拉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