汞职业危害防治讨论中使用汞中毒诊断标准(GBZ89-2024)的体会职业性汞中毒诊断标准(GBZ89-2024)于 2024 年 6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过去近 30 年一直使用的 74 汞中毒诊断标准也即停止使用。我所在 30 多年汞中毒防治讨论过程中,一边使用 74 汞中毒诊断标准,同时也参加了 2 次汞中毒诊断标准修订工作。应该讲 74标准在过去几十年的汞中毒防治中起到了很大的指导作用。此次新的标准吸收过去多年科研成果,增加了新的内容,信任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也会更完善。我省是汞生产的主要基地,有中国 汞都之”称 ,具有 630 余年的开采冶炼史;1954 年国家就在我省铜仁地区万山大规模的开采和生产汞,以后丹寨、务川等大型汞矿相继投产。70 年代末到 80 年代初重点对我省贵州汞矿、铜仁汞矿、务川汞矿、丹寨汞矿等 7 个矿山进行作业现场汞浓度的监测调查及对4000 多名汞矿作业工人进行职业性体检;80 年代后期重点对我省铜仁汞矿区、务川汞矿区周边农民土法炼汞职业危害进行普查;90年代前后重点对我省使用汞的企业(氯碱、醋酸生产)和个体炼金使用汞产生的危害进行调查;30 多年来,直至 GBZ89-2024 标准颁布实施前,一直使用 74 汞中毒诊断标准进行诊断。同时对汞对肾及功能损伤、尿汞和发汞测定在诊断中的意义、驱汞试验进行了探讨,在慢性汞中毒诊断工作中使用新、旧标准的体会如下。1 关于汞吸收诊断中的问题 74 汞中毒诊断标准中定义汞吸收系指尿汞量增高,尚无汞中毒临床表现;新的汞诊断标准将汞吸收改为观察对象,定义为尿汞增高,无汞中毒临床表现者。两者含义基本上一致汞进入体内,从肾脏排泄是一个重要途径,尿汞的含量和作业环境中汞污染浓度呈正相关,诊断为汞吸收或观察对象提示机体已受到汞的损害,假如对汞作业工人进行定期职业体检、发现汞吸收并不难。新标准中称为观察对象为客观。此种汞作业人员尽管体征没有,但自觉症状如头痛、头晕、牙酸痛、乏力等仍有一定比例的主诉。鉴于我省汞生产企业过去作业环境汞浓度多严重超标(国家标准为 0.01mg/m3)达到了 3~247 倍,工人长期在此环境下工作,职业性体检多为一次横断面调查,系统性定期体检观察不够,工作中发现没有临床症状和体征的作业工人很少。如 1983 年对贵州某汞矿 480 名汞作业工人体检中仅诊断汞吸收 31 人,平均作业工龄6.23 年,但另有 218 名体检者(占受检人数 45.4%)有尿汞在0.02mg/L 以上或发汞在 2μg/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