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 圳 装饰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建立:合同编:〔由承接方填写〕签订日:深圳装饰行业协会印制委托〔以下简称甲方〕设计〔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当装饰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根据以下签订:1.1 ?经济合同法?。1.2 及地方有关建筑装饰工程、工程勘察设计理规章、条例。1.3 建立工程批准。第二条本合同设计工程的名称设计要求设计内容:2.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造价或面积:2.2 设计内容:2.3 设计要求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序资料及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备注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详见附件〕第五条设计收费5.1 本次合同工程的设计费为〔币〕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5.2 设计收费根据:第六条 付款方式6.1 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甲方付给乙方总设计费的 30 即 元。6.2 交初步设计图 天内付总设计费的 20 即 元。6.3 交施工设计图 天内付总设计费的 45 即 元。〔如设计内容不含现场技术配合的应在交施工设计图时全部付清设计费。〕6.4 工程开工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以施工申报开工验收日为准〕。第七条 甲方责任7.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并对其完好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超过限 15 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时间顺延;规定限超过 15 天以上的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的时间。7.2 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7.3 在合同履行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必须书面乙方乙方接后未开场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场设计工作的甲方根据乙方已完成的设计量向乙方支付费用。〔按?深圳装饰设计收费?规定〕7.4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用每逾支付一天应承当应付金额千分之三的逾违约金。逾天以上时乙方有权中止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甲方。发生工程停、缓建甲方仍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7.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早交设计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7.6 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未经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