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 圳 集体合同 深圳编制甲方( 工会或员工代表 ) 乙方( 企业 ) 员工人数 : 人 企业性质 :协商首席代表 : 协商首席代表 : : :职务 : 职务 : 码 : 码 :协商代表人数 : 协商代表人数 : 代表产生方式 : 法定代表人 :联络 : 联络 :第一章 总那么第一条 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 增强合作共事 , 促进企业开展 , 根据
集体合同规定
及深圳有关法规、规章 , 经协商一致 , 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工会是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代表 , 依法自主地开展工作
本合同由工会 ( 员工代表 ) 代表员工与企业签订
第三条 甲乙双方依法就劳动酬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平安卫生、职业培训、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四条 进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原那么:(一) 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二) 互相尊重平等合作;(三) 兼顾双方合法权益;(四) 不得实行过激行为
第五条 本合同依法生效后 , 对企业和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劳动合同第六条 本企业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七条 劳动合同由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并经企业与员工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后生效
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不得低于本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八条 符合
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员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限劳动合同外企业应当与员工订立无固定限劳动合同
第九条 企业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员工约定的劳动酬劳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员工的劳动酬劳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的执行
第十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酬劳和劳动条件等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企业与员工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