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本厂溶解乙炔气瓶(以下简称乙炔瓶)的安全管理,保证乙炔瓶的安全使用,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 关规定,制订本规程
二、本制度是对乙炔瓶安全的基本要求,乙炔瓶的购置、充装、检验、运输、储存和使用等,应符合本制度的规定
三、购置乙炔气瓶应仔细查验生产厂家资质,确认其制造许可证等文件
进货时核对气瓶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文件
四、乙炔瓶实行固定充装单位制度
档案不在本充装单位的乙炔瓶,不得回收和充装
列出固定在本单位充装的乙炔瓶用户名单,报送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对固定在本单位充装的乙炔瓶,逐只建立档案
档案内容包括:乙炔瓶编号,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定期检验记录,充装记录等; 3
保证固定在本单位充装的乙炔瓶定期进行检验,保证及时补加溶剂,保证充装质量和安全,做好用户服务工作
4、用户改变固定充装单位时,应办理乙炔瓶和其档案的转户手续
用户临时改变充装单位时,可不办理转户手续,但本厂应对临时用户的乙炔瓶作出标记,单独充装和存放
五、乙炔瓶充装前,充装单位应有专职人员对乙炔瓶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填写在充装记录中,并由检查人签字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先进行处理或检验,否则严禁充装: 1.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2.超过检验期限的; 3.颜色标记不符合 GB7144 规定的或表面漆色脱落严重的; 4.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5.瓶内无剩余压力或怀疑混入其他气体的; 6.瓶内溶剂重量不符合 GB13591《溶解乙炔充装规定》要求的; 7.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坏,需进一步进行检验的; 8.首次充装或经装卸瓶阀、易熔合金塞后,未经置换合格的
六、乙炔瓶充装前,必须按 GB13591《溶解乙炔充装规定》测定溶剂补加量
乙炔瓶补加溶剂后,必须对瓶内溶剂量进行复核
七、乙炔瓶的充装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