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预防和处理措施一.发生火灾事故的自然条件和原因1.存放有大量易燃物品,如:煤油、柴油、汽油、油漆、木材等;2.电缆或电器设备过负荷运行;3.胶带输送机巷(硐室)设损坏,不及时处理产生明火;4.不正确使用电、气焊作业;5.采掘工作面瓦斯聚积超限,机械撞击、失爆电器、放炮作业火花引燃瓦斯;6.没有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建造建筑物或使用了不符合防火要求的材料、支架;7.裸露煤层自然燃烧
二、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地点1.存放易燃物品的仓库、材料厂;2.井上、下变电所、机电硐室及井口房附近;3.胶带输送机巷及硐室;4.带电电缆不正确盘放处;5.充电硐室、地面充灯房、锅炉房;6.没有使用过流保护的设备和供电电缆;7.煤巷及采煤工作面
三.加强管理,预防火灾事故1
井口、主副井筒、风硐口附近 20M 及井下各地点严禁电炉取暖,电、气焊工作应有专门的安全措施,并由专人检查、监督;2
各井口房严禁用可燃性材料构筑,房内不得堆放和使用可燃性材料;3
井下所用电器设备的选择、安装与使用,除必须遵守《规程》规定外,还必须坚持使用漏电继电器及过负荷综合保护;4
井下所有电缆截面的选择和电器的选型必须经过计算,防止过载着火;5
电器设备必须防爆,所有电缆接头必须使用接线盒或防爆插头,严禁井下存在失爆现象
如:鸡爪子、羊尾巴等;6
常常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保证运转部分的清洁,润滑应安全可靠,严禁超温运行;7
所有胶带运输机严禁打滑跑偏,防止摩擦起火;8
井底车场、井口、运输机机头前后 5M 范围内及其它机电硐室要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9
各机电硐室、炸药库、胶带输送机上山内要设消防器材室,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如:灭火器、沙袋、沙箱等;10
各主要进风井筒和机电硐室要安装防火铁门,铁门应遮盖严密,易于关闭;11
各地点的消防器材,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建立管理台帐,注明存放数量、有效期,并做到随缺随补,随失效